【刑诉】第九节 通缉

文档创建者:miqiyi
浏览次数:598
最后更新:2022-09-22
法考刑诉
《刑事诉讼法》: 第二编 立案、侦查和提起公诉 » 第二章 侦 查 » 第九节 通 缉
第九节 通缉

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,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,采取有效措施,追捕归案。
 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,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;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,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。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