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《北京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》的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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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2-10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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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《北京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》的决定

制定机关: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效力级别: 地方性法规

时  效 性: 现行有效

发布文号:

公布日期: 2004.04.20

施行日期: 2004.04.20

题     注 : (2004年4月20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4年4月20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)

全文

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《北京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》。

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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